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共和县隶属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,全县辖3镇9乡,7个社区居委会,93个行政村村。总人口12.5万余人,有汉、藏、回、蒙、撒拉族等20多个民族,其中藏族占54.9%。恰卜恰镇是海南藏族自治州及共和县首府所在地。目前下辖:恰卜恰镇、倒淌河镇和龙羊峡镇;铁盖乡、东巴乡、英德尔乡、沙珠玉乡、廿地乡、黑马河乡、石尕亥乡、江西沟乡和切吉乡。共和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北角北靠青海湖,南临黄河,东以日月山与东部农业区为界,西与柴达木毗连,东西长221.5公里,南北宽155.4公里,总面积17252.27平方公里,其中陆地面积14640.73平方万公里,占总面积的84.86%。地形由西北向东南倾斜,平均海拔3200米,属高原大陆性气候,四季不明,昼夜温差大,年平均气温0.7c至6.3c之间,年降水250—420毫米之间蒸发量1400—2400毫米之间,无霜期平均88天。